欠我的款能和其他原股本要吗2004年…

欠我的款能和其他原股本要吗2004年4月,我与合伙建厂人杨.郭.吕.小杨四人的代表郭签订了建厂部分工程承包合同(当时公司名称未注册),价款40多万元,合同约定,完工后付到95%,下余5%第二年付清,可完工后实际付了不到60%,后经多次催要未果,接下来的问题是:2004年9月份投产后两个月,杨,吕退股,拉走相应的产品作为退股本金和月息为5%的利息,由于他们的退股,造成2005年年初生产困难,所用原材料全部赊欠,到了6月份,外欠款达700多万元,因无资金被迫停产,此后股东小杨也要退股,形式与杨,吕一样.拉走剩余的产品,这样所有的债务全部由郭一人承担,2006年初,杨与他弟小杨以欠退股款240余万元为由,将郭诉到发院,发院下调解书,以租用6年厂房为代价偿还退股款,而欠我的工程款15万多元,郭根本还不起,由于欠的是基本建设款,我能不能和他们退了股的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