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再婚,我与前夫的孩子没和我生活在一起,请问,我现在的丈夫对我的孩子有法定的义务与责任吗您好:我与前夫离婚时没有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现在我又再婚,为了给孩子母爱,我尽可能的帮助,照顾孩子,尽管我没有抚养权,可是时间久了,现在的丈夫,说我还为前夫承担责任,怪我管孩子太多,孩子考试复习时我想把孩子接到跟前好好照顾,并帮其复习功课,可是现在的丈夫不同意,他说他没有义务照顾我的孩子,请问,虽然我没有抚养权,孩子不和我生活在一起,那我现在的丈夫就没有法定的责任与义务吗,而现在的丈夫的孩子和我们在一起,他说我有义务和责任照顾他的孩子,我就不明白,我照顾他的孩子是理所应当,而照顾我的孩子,却成了多余的了,他的说法正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