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咨询我是在一家地处于上海的美国独资企业工作,公司一直长时间的要求加班,近2个月的加班每个月都要在100小时左右(有工资单可以证明),公司没有强制加班,也发放了加班费,但由于长时间的加班,导致身体很虚弱,在前段时间上班时昏倒在工作岗位上,当时厂内送我去医院检查,未检查出任何器质性疾病,后公司用车送我回家休息,之后出于对自己的负责,又自行去其他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也未查出任何器质性疾病,医生也是说身体虚弱需要休养一段时间,我就请了病假,现在在家已经休息了1周多时间,在这期间,公司连一个电话也没有打过,更别说上门慰问的举措,鉴于以上原因,如果我提出离职,是否可以向公司提出一定的补偿?如果公司拒绝,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法律途径解决?有胜算吗?请各位专家解答,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