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建房二次事故的责任划分我爸在老家盖新房子,在拆除老房子时承包给几个人,因为我们处于农村,拆老房子和盖新房子从来都是习惯请当地的人。在拆老房子的时候他们砸横梁的时候把一个人拆房子的人砸伤,送院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然后我老爸打电话给我村一个人,让他们通知拆房子的停止施工。但他们仍然继续施工,后来又二个人受伤,其中一个轻伤,一个成终身瘫痪。轻伤的治好后出院,而终身瘫痪的则与其签订协议,赔了一些钱给他。协议签订两年多年,他们又提起诉讼。我想问以下几点:一、这个事故的责任该怎样划分?二、双方已经签了协议的,这个协议是不是可以认为此次事故的已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