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被公司免职及换工作岗位律师你好!…

年底被公司免职及换工作岗位律师你好!我在杭州某公司上班,劳动合同上签订从事销售工作,从2006年6月开始被公司任命为销售部副经理,2009年还被公司评为优秀员工。本人却因在2010年1月7日上午9点在上班期间吃早饭,还有两个下属的厂部销售员没有按时到岗上班,被公司领导巡查时查到。2010年1月11日被公司安全领导小组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建议免去销售部副经理之职。2010年1月12日公司以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为由将我免职。并口头通知把我调到质检科做检验员,要求在2010年1月15日工作全部移交。本人工作已按期交接完毕。2010年1月15日本人不服从公司安排,想请假回老家先过年再说。但公司领导不批准,在1月18日书面通知销售部和质检科:把我调到质检科工作。请问:1、我可以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吗?2、2009年的工作报酬我是否可以要求按以前的标准一样?3、我是否可以提出辞职?这样2009年的工作报酬还有没有着落?4、我现在不服从工作按排,但到按办公室上班,公司可以按旷工处理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