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阳台封,开发商临时更改为非封…

合同约定阳台封,开发商临时更改为非封闭,业主怎么维护权益?看房介绍及签合同时均说阳台是封闭的,合同附则装修标准规定也是封闭的,合同已签署并已做完预告登记,已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开发商临时改为五楼不封闭,现在开发商准备补充协议,退露台全面积款项,合理吗?我们怎么维护权益?露天露台算在住房面积吗?请问这属于设计变更吗?如果不是,我们可以在交房时按要求退楼台面积双倍的款吗?请老师给个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