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仪征市中医院严重过错的情况反映我…

关于仪征市中医院严重过错的情况反映我叫王某,系**市**镇**村袁云组人。我妻子某1984年生,云南省人,民族:哈尼族。从2009年6月25日起,我妻子在仪征市中医院进行孕前4次B超检查和数次孕前常规检查。其中于2009年6月25日、9月10日、10月20日、11月6日各进行孕前B超检查1次,每次检查报告单中均注明“胎儿未见明显畸形”。2009年11月18日我妻子在仪征市中医院顺产一男孩,其左手臂手肘关节以下有很长一段缺失(包括一只左手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