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是什么责任你好: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您们:我们村小学的房子成为危房,需要拆除,于是我家和学校方面达成拆除协议(口头的)“我家出钱拆除房子,拆房子的砖归我家所有”。然后我家通过第三人找到我们临村的拆房队以4300元达成协议(口头的):“把房子拆除,然后把完整的红砖整理起来放好,工费4300元”。在扒房子当中,拆房队在没有使用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就上房拆房,造成房顶楼板一头突然着地后把房墙砸倒置使一名施工人员从墙上掉下来,造成“八级伤残”。(当时我们以工钱的名义支付给包工头1000元钱用于此人的医药费)。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怎么样运做才能使我们承担的责任最小?谢谢!可以把您的意见发到我的邮箱,或者加我QQ为好友,也可以打电话给我。再次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