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父亲这样是否属于滥伐林木罪?…

求助:我父亲这样是否属于滥伐林木罪?我父亲于2007年与其余四人合伙购买一片山林,此山林所有必须手续全部通过当地林业部门办理,由于2007年该县商品材指标下达得较晚,11月下旬才办得采伐证,根据县林业部门规定,所有办理采伐证的采伐小班必须在当年12月31日前采伐完,逾期不能再伐,此山林采伐方式为皆伐,采伐结束后交由县林业局组织跟新改造,为了赶时间赶进度,林业部门要求在12月31日前全部砍倒。2008年由于雪凝灾害造成木材积压在山坡上,直到2008年3月底才基本将该采伐点清理结束,导致采伐方量比原设计放量超出50余方,在公司经营的采伐中也有比设计方量少的情况,林业局也没有一一要求将多或少上报,所以才出现我父亲没有即时向林业部门上报的情况。2009年10月中旬,该县公安部门便以滥伐林木罪将我父亲逮捕。请问倪律师,我父亲这种情况属不属于滥伐林木罪?请您给予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