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到期不还,有欠条我妹妹前男友曾在2009年年初以生意周转资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为由向我父母借款5万元,向我借款3万元,借的时候未写欠条,只是口头说好年底还,但是到了2009年11月末他们分手了,我妹妹让他写了欠条,上面写了5万元于2009年12月31日前还,3万元于2010年10月31日前还,到时候还不上就卖房子,现在是2010年1月了,5万元还是没有还,并且电话也关机,人也找不到了,这种情况我们能起诉他吗?如果一直找不到他的人怎么办?找到后他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还有,可以让他的家人还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