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案早7点45分左右,父亲骑车…

交通肇事案早7点45分左右,父亲骑车过马路,被超速行驶骑车撞成植物人至今。责任认定各付一半,司机没有固定职业,没有固定房产,我家在十日之内将车保全,我方上诉除强制险给我方之外,在赔偿各种补偿金,法院判决19.6万元。我方认为合理就没有上诉,在执行时,法院却说这19.6万元以包括12万元保险,我方认为不合理,道路交通法76条规定在强制险给付以后,按责任划分赔偿部分,我方找到法院,法院却不按76条执行,不已法律为准绳,就说院方就这么判,我方很气愤,在判决书中法院并没有就保险款给付明确规定在19.6万元之中,造成我方理解上的错误,错过了上诉期,家里现在受到心理和生理上的双重折磨,想在这里咨询您我方是否符合法律条款,法院判决是否有误,法院有误接下来我们该怎样去做,才能保证我方的合法权益,请您费心指点迷津,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