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培训的劳动合同问题您好,我是07年毕业的大学生,毕业那年单位派我去学校学习,为期一年,学习期间由单位支付学费和基本工资,07年当年签订了两年的培训合同(因为公司外派培训而额外签订的劳动合同)和3年的劳动合同(从2007年到2012年)。学习当年,由于公司改制,进行了重组,因此,当08年学习培训结束回单位时,人事部门通知因为公司已经改制,公司名称已更改,要求重新签订合同,这次签订的合同是三年(从07年到2010年),我想请问,我在2010年合同期满时是不是可以如期解约?原来之前那签订的合同还有效吗?如果有效,我主动辞职,单位有理由要求我赔偿吗?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