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一直不露面,我究竟该怎么办?…

肇事司机一直不露面,我究竟该怎么办?2010年1月2日中午,一辆比亚迪轿车无故冲进我的家中,冲破了我家的卷帘门、玻璃门、撞坏了停放在家里的木兰车及其他堆放在家里的东西,主要的是这辆车是撞到我家房屋的主干墙以后才停下来的,墙壁和墙顶上都留下了好几条长长的、清楚的炸裂痕迹。肇事司机随即便报了警,但一直没有相关部门来进行相关的现场勘察。肇事司机说等4号正式上班以后走正规程序解决便离去。3天后,肇事司机一直没有露面,我便到交警部门报警,但对方说因为过了时限,他们不受理。这一拖就是10多天,在此期间没有任何部门、任何个人来跟我们取得联系,也没有人来协调此事。最可气的是半个月后,肇事司机尽然把我告上了法庭,理由是我方无权扣留他的车,并要求我们赔偿他的经济损失。直到现在事情已经发生20多天了,肇事司机一直不露面,车子也一直停在我的家里,事故的现场也一直未动过,我个人认为,这应该不是扣车吧,这应该算是保留事故现场。到法院那天,我收到一份肇事司机交给法院的起诉状,但状纸上有明显的错误:1、事故是发生在2010年1月2日,但状纸上写的是2009年1月2日;2、状纸上描述交警部门当天就出了警,但从事故发生到今天我并没有看到交警部门来我家里勘察现场。在法院里因为赔偿问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而且肇事司机也一直没有明确态度是要给予经济赔偿还是要修复我家所受到的所有损失。法院在没有弄清事故经过的情况下,当天就说要强行把车拖走,并放话说谁阻拦就抓谁。经过一翻吵闹以后,法院的人便离去。第二天,我便到法院要求要一份交警部门出现场的现场报告,报告上描述的是车主负全负责,既然是负全责,却没有一一写明我家损害的所有东西的名细,这样的话全责不就是很空洞的一句话吗?更何况也一直没有交警部门来过现场,也没有我们当时人的签名盖章,这怎么能算具有法律效力呢?眼下就是春节,我不可能要让这辆肇事车在我家里过年啊,但是对方直到现在又不露面了。事情一拖再拖,无疑对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究竟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