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怀孕因该有工资吗?律师您好!我太太怀孕2个多月,由于身体不好,医院先开了一星期的病假,一星期后我太太继续上班,两星期后,身体非常不好,到医院就诊后又开了两星期病假.我太太在单位上班快满两年,月薪5000,但是这个月,公司开工资100%扣除了三个星期的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因为她公司有所谓的员工手册,上面写了,员工请病假是100%扣除工资,那这样我太太如果在怀孕期到医院就诊和生产期不就没一分钱工资了吗?请问这合理吗?如果这样要辞职,公司有赔偿吗?或因该怎么处理.她公司以前是有先例给员工1.5万让员工自动离职,但现在公司就这样拖着,我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问题,麻烦你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