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两年多不履行抚养义务,不按协议执行,离婚时由于前夫是过错方,而当时没有任何存款,(他一直在外做投资)经协商,孩子给我,他同意把工资卡(每月工资2000元左右)给我,另外每月给500元,从08年清明前夫两年多不履行抚养义务,不按协议执行,离婚时由于前夫是过错方,而当时没有任何存款,(他一直在外做投资)经协商,孩子给我,他同意把工资卡(每月工资2000元左右)给我,另外每月给500元,从08年清明节到现在,他没有给一分钱的抚养费,工资卡也被他换了,完全不知去向,我可以向他的单位申请强制执行吗?
前夫两年多不履行抚养义务,不按协议执行,离婚时由于前夫是过错方,而当时没有任何存款,(他一直在外做投资)经协商,孩子给我,他同意把工资卡(每月工资2000元左右)给我,另外每月给500元,从08年清明前夫两年多不履行抚养义务,不按协议执行,离婚时由于前夫是过错方,而当时没有任何存款,(他一直在外做投资)经协商,孩子给我,他同意把工资卡(每月工资2000元左右)给我,另外每月给500元,从08年清明节到现在,他没有给一分钱的抚养费,工资卡也被他换了,完全不知去向,我可以向他的单位申请强制执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