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正当防卫吗事发经过:事情是这样子的本人在广东中山打工于当月二十三日得知我太太在家和当地一个小混混发生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据事后我老婆回忆第一次的时候迷迷糊糊)我于二十四日返回家家中并得到了我老婆的确认,本来我想离婚的但我的父母反对加上我老婆也要求我原谅她为了小孩我就决定原谅她,但是我要求她在我面前和她父母面前和对方断这种关系当这个小混混听说我老婆不离婚了之后就强烈要求和我见面我开始不同意但他却连续打电话来给我老婆说不见面的话将会和我没完没了的,我见实在没有办法心想老是躲着他也不是办法于是同意见面但他又要求我和我老婆去他住的地方见面我不同意,要求他如果真要见面就到我老婆的娘家见面他也同意了,见面后我老婆也告诉他不会离婚了求他放过我们而他不但不同意还说了很多侮辱我的话来刺激我但是我想息事没有和他计较之后我就离开了到了二十七日早上十点钟的时候他见我们的电话关机也不外出,但不敢直接到我家来,于是托人带来八张写有说不离婚就要用炸药炸死我们和开车撞死我们的话并且还要求我老婆去见他我当然不同意我老婆去见他因为我们计划好了二十八日又一起去打工的所以就一直想躲避他到了下午他见指定的时间我们没有去见他又叫人直接来找我但是我还是拒绝了,他又把电话打到我父母哪里去了,并进行威胁说要打死我和我儿子但是我还是没有理他到了晚上的七八点左右我拿着我爸爸的电话他之间又给我打来了电话有两次并对我进行威胁说不答应见他就要搞死了还真的把车停到了我的家门口,我又只好同意见他并问他见面地点他说去他的家谈但是我不同意他就又选到了一个地方是在外面的环境很黑暗的没有灯光见面后我老婆还是要求他放过我们但他说你不离婚我就要搞下去我就跟他说你也有家有老婆父母女儿何必呢,他一听我这么说他就冲我一拳我一下子没有站稳就座到了地上手撑地这时他又冲我过来要打我我随手在地上捡起一个硬物就还手刚好就打在了他的头上他也整个人倒地了大概过了一分钟他又站立了还想动手,我见他倒地后我没有再攻击他而是报警,他大概站了二三分钟之后他又回他的住处了,事后的十多分钟警方来了我把大概的经过向警方说明了并把他给我我恐吓信给他们看当时他人相当清醒警方才没有做笔录我和我老婆第二天按原计划去了打工。而他过了三天他的家人才把他送到医院被我打的地方骨头裂了额骨也裂了,在这三天中他也有很多人去看他也给他打针同时也很多人来找他还钱,在三十号他家告我故意伤害要我负责于元月六日警方要我回家说明我于八日到家去公安机关做笔录,。在元月六号警方在他的住处嫂到了一百四十多个雷管和四箱炸药,请问我的这种行为是故意伤害吗在打官司的时候能朝着正当防卫去打吗?如果要负责又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后果谢谢!在他倒地后我手中的硬物也掉了我一看是一个酒瓶没有碎掉在地上也没有碎,事后公安机关从他的家拿到了4箱炸药140个雷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