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您好我在回家的路上途径汊沽港…

交通事故您好我在回家的路上途径汊沽港镇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了相撞当时我是由北向南直行他也是在我们相近不到2米的距离时,他没有回头也没有打手势突然左转,用我的右前侧反光镜把他碰倒,当时我的时速是60迈,当我急刹后车并没有离开行车道,他倒在我的车右侧,与我车相距一米后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经医生诊断为腰椎底第三块骨折,左胯骨有一处裂痕,其他地方并无伤情;已住院六天,医生建议静养。我已交住院费治疗费6000元,中队认定我7成责任,对方现在还让我索赔25000元;依照法律我应该索赔对方多少钱?对方的要求合理吗?急需求助,在线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