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漏缴员工医保问题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原来属于武汉市毛条厂职工。但由于厂里效益不好,当年的绝大部分员工都下岗了。我父亲就一直在家中,但是前段时间厂因解体。故通知我父亲去领取工龄的所有工资。但是,厂里长年都未缴纳我父亲的医疗保险,但是也询问了当时我父亲的同事,他们的医疗保险厂里都有缴纳,算断以后才是个人缴纳的,我父亲是2009年10份自己办理的。但是现在查出我父亲有重病需要大额的手术费用,这无疑给家庭又带来了一个非常大的经济负担。有医保卡在个人缴纳的过程中满了半年才能够享有住院减免的政策。但是像我父亲这一类属于原来单位漏缴的是否可以由厂里向医保局提供情况说明或要求社保局将我父亲这一类职工的漏缴部分补上,并将缴纳社保的时间进行调整能够满足于减免政策。如果,医保局这一块不能够满足要求,那我父亲的病就不能享有医疗政策。那这一部分的损失是否由原厂来承担?因为据现在武汉市医保政策如果医保缴纳满半年可享有住院治疗的优惠!一般是个人承担40%医保卡承担60%如果完全靠我们家来支撑真的很难支付这笔费用!谢谢您!请及时给予我回复~急切盼望早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