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您好!我父亲在其朋友于异地开办的加工厂工作,担任管理职务,没被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入冬期间,加工厂没有供暖设备,我父亲及多位同事借宿于与加工厂相邻的另一家单位,该单位以在室内安装土暖气、室外燃烧稻壳子为供暖方式。借宿期间某晚,我父亲在该单位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次日早被同事发现后昏迷不醒,被送往当地医院抢救并治疗至脱离生命危险,继返回居住地医院治疗至今,现我父亲身体情况基本稳定,表现为因一氧化碳深度中毒导致迟发性脑病,卧床不起、意识不清、肢体失控、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此情况特咨询律师,我父亲发生此意外情况该谁负责?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我父亲的合法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