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集团职工工亡,领导压事不管事情是这样的,我丈夫王军已在神华集团神朔铁路上班16年之久.09年2月18日晚在单位去世(仅40岁),当时在悲痛的心情下因不知当时王军是否值班,就糊里糊涂的和单位达成如下协议:给王军母亲赡养费10万元,仅有的一个女儿9万元的抚恤金,妻子安排临时工,每月1020元的工资,就这样签了协议.一段时间后,慢慢开始放下悲痛我开始想一些事情的细节.08年中秋节我去丈夫王军的单位准备和他一起回家过中秋,当我们收拾好东西准备下楼的时候,王军说他忘了一件事,这周他值班必须把名字写到那块黑板上,写完后我们一起回家了.还有几次我去他们单位看到黑板上写其他人的名字,就如王军所说:谁值班写谁的名字.后来我问过他们领导这事,他们否认他们单位有值夜班这么一说.其次,王军领工班长基金好几年主管房屋租赁.取暖.浴室.泵房出问题及时上报工作,这些工作能对他值夜班提供有利证据吗?请问:律师能否通过法律途径去其单位查查考勤和搜集一些其他方面的证据?希望大家能给一个身在困境与悲痛中的我一点指点,我会很感激你们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