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违反了劳动法或合同法?我是一…

公司是否违反了劳动法或合同法?我是一位广东汕头的普通老百姓,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时间是8:10至12:30,下午13:45至17:30。最近公司总是以开会为理由,要我们晚上或周日加班,还规定周一和周四,各加班1小时,进行所谓的培训,18:40才下班,其中周一早上还要提前12分钟,既7:58分就上班。这样算下来,我们周一要上班9小时17分,周四是9小时05分。这些规定都没有在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说明,实施之前也没有和我们员工进行任何的协商。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