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厨房地下水管漏水,导致我70岁老父摔跤住院我在2009年3月购买了亚东城五期的精装修房,9月入住,2个多月后,水突然从地板底下冒出,后保修在厨房门下挖了一个大坑,原来是装修公司在装修时不小心将水管砸坏,后重新接了一截水管,没有热熔好导致漏水,由于刚挖出的深坑有水,我70岁老爸不小心摔了一跤,前额刚好撞在家具上,血流满面,到医院剪掉一块皮,缝了五针,挂了两周的水,也导致我严重感冒两个星期,期间我与亚东集团多次协商赔偿问题,终于在2010年1月9号与客服经理朱经理达成一致意见,亚东集团同意赔偿1万8千左右,但没有立即签订协议,我现在手头有一份朱经理亲手改过的我打印出来的赔偿要求(那上有他亲笔写的字以及承诺的相关费用),但没想到两三天后,亚东集团突然更换客服经理,新上任的贾经理否认了之前我与朱经理的谈判结果,提出第一房屋肯定无法恢复原样,其次只愿意赔偿8千,无论我怎样谈判都没有用,我想问一下:1.这种情况一般应该赔偿多少?2.对于这种出尔反尔的行为,我怎样利用法律来保护我的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