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瓯海律师文章推荐

栏目位置:浙江省温州市律师事务所>>温州市瓯海区律师事务所>>温州瓯海律师>>文章推荐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在高温气冷实验堆上进行安全实验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在高温气冷实验堆上进行安全实验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在高温气冷实验堆上进行安全实验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日期:2003-10-9

执行日期:2003-10-9

生效日期:1900-1-1

清华大学核能技术研究设计院:

  我局对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在10MW高温气冷实验堆进行安全实验的请示报告”及相关支持性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在高温气冷实验堆上进行“主氦风机停止ATWS事故模拟实验”、“控制棒误提出ATWS事故模拟实验”和“紧急停堆主氦风机挡板不关闭实验”的安全性是可以接受的,我局经研究决定批准在高温气冷实验堆上进行上述三个安全实验,以验证高温气冷实验堆设计及运行的安全性;要求你单位在实验时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管理程序和实验程序,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实验,在查明异常或事件原因、处理完毕并经恰当评价后才能继续进行下一步的实验。

二00三年十月九日

保护律师是指在某地区专业提供保护法律服务的律师,某保护律师业务涉及保护各项法律事务,包括与保护有关的诉讼和非诉事务等,凡遇到保护法律问题均可联系该某保护律师。

联系人

         联系人周勉弟律师15356291688,浙江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法律顾问,曾担任原雁楠律师所主任。毕业于宁波大学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和浙江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律师、会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财富传承管理师等资格。多年从事律师、财务顾问和纳税筹划工作。

联系我们

         欢迎您联系我们律师团队,我们将本着“ 胸怀九州、服务大众” 的理念和宗旨,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地址:温州动车南站对面港龙商场1栋18楼

           (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

           平阳法院斜对面品致小区商务楼28号

           (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

电话: 0577-85556899、 0577-88819923

手机微信同号:15356291688、15958798680

邮箱: 5536762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