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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硅石征收资源税适用税目的通知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硅石征收资源税适用税目的通知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硅石”征收资源税适用税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云地税发[1996]295号

发布日期:1996-10-9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最近,部分地区反映,对“硅石”适用资源税税目规定不清,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明确如下:石英石,也称硅石,包括石英砂和硅砂、石英砂岩、石英岩和脉石英。石英在有些地区是以砂的形态出现,有些地区则是以岩的形态出现,本质是没有区别的。因此,对硅石,应按“石英砂”适用税额3元/吨计征资源税。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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