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警部队等单位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关于武警部队等单位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文 号:沪税地[1989]109号
发布日期:1989-11-2
根据国家税务局领导同志在1988年10月召开部分省市地方税会议上讲话精神,对房产税已给予减免税照顾的武警部队、邮电部门、劳改劳教单位和污水处理工厂、殡葬单位等用地,可参照房产税的有关规定,划分征免土地使用税。土地律师是指在某地区专业提供土地法律服务的律师,某土地律师业务涉及土地各项法律土地,包括与土地有关的土地和非诉土地等,凡遇到土地法律问题均可联系该某土地律师。
联系人周勉弟律师15356291688,浙江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法律顾问,曾担任原雁楠律师所主任。毕业于宁波大学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和浙江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律师、会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财富传承管理师等资格。多年从事律师、财务顾问和纳税筹划工作。
欢迎您联系我们律师团队,我们将本着“ 胸怀九州、服务大众” 的理念和宗旨,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地址:温州动车南站对面港龙商场1栋18楼
(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
平阳法院斜对面品致小区商务楼28号
(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
电话: 0577-85556899、 0577-88819923
手机微信同号:15356291688、15958798680
邮箱: 5536762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