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海关关于认定山西省首批企
山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海关关于认定山西省首批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发文单位:山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文 号:晋经贸技字[1998]32号
发布日期:1998-2-5
各地市经委,国税局,地税局,省直有关厅、局、总会(公司)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海关决署《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暂行办法》和省经贸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太原海关制定的《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的意见》,由企业申报,主管部门推荐,经审定,确认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等九个单位为首批山西省企业技术中心。
经确认的企业技术中心,可享受晋经贸技字[1997]201号文件中规定的优惠政策。
山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一九九八年二月五日
经济律师是指在某地区专业提供经济法律服务的律师,某经济律师业务涉及经济各项法律事务,包括与经济有关的诉讼和非诉事务等,凡遇到经济法律问题均可联系该某经济律师。
联系人周勉弟律师15356291688,浙江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法律顾问,曾担任原雁楠律师所主任。毕业于宁波大学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和浙江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律师、会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财富传承管理师等资格。多年从事律师、财务顾问和纳税筹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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