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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发文单位: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布日期:1988-10-20

执行日期:1988-10-20

一、总 则

(一)为了加强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的经济核算,提高会计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建设开发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经批准成立的所有全民所有制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包括从事城市土地开发和房地产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三)国务院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在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本制度作必要的补充,并报财政部(涉及财务管理制度的,同时报建设银行总行)备案。国务院主管部门所作的补充规定,应限于本部门直属企业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也可根据所属企业的具体情况,在征得同级财政部门(涉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要征得建设银行)同意后,对本制度作必要的补充,布置所属企业执行。

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和国务院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企业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在不违反国家现行财政、财务、税收等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不影响全国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财政部门(涉及财务管理制度的,同时报当地建设银行)备案。

(四)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财务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正确核算、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参与经营决策,做好财务会计工作。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要办好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五)本制度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各部门、各地区在保证会计科目对应关系清>,帐务不错不乱和便于稽核的前提下,可以规定所属企业采用其他复式记帐方法。为了方便目前使用增减记帐法的企业使用本制度,在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和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中,除规定借贷记帐法的记帐方向外,同时也附带说明了增减记帐法的记帐方向。

(六)企业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做到手续齐备,内容完整,准确及时。

(七)企业应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帐。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益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入帐;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都不应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八)企业的收益和费用的计算,应当相互配合一致,各项收入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登记入帐,不得脱节,不得提前或延后。

(九)企业各项财产物资都应按实际成本核算,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准调整帐面价值。

(十)企业应划清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界线,用于增加固定资产的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为取得本期收益的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

(十一)企业所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变,如需改变,应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在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十二)企业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应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对各种原始凭证应认真进行审核,确保其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对于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伪造或涂改凭证,虚报冒领等行为,应拒绝办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于内容不全,手续不齐,数字差错的凭证,

应予以退回、补填或更正。企业根据原始凭证所作的记帐凭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必须填明业务内容摘要、会计科目名称、金额、凭证日期、编号、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等内容,并经过填制人、审核人和财会部门负责人签章后,才能据以记帐。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应由出纳人员签章。

(十三)企业应根据规定的科目和有关报表的要求,设置日记帐、总帐和明细帐3种主要帐簿和必要的辅助性的备查帐簿。各种帐簿应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进行登记,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二、登记及时。各帐簿的记录,不得刮擦、挖补、涂改或用退色药水消除字迹。

发生错误时,应根据错误性质和具体情况,采用规定的方法进行更正。

(十四)企业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都要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有关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办理。调阅会计档案,应经会计主管人员批准,严格办理手续,到期退回。

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企业,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档案,应妥善保管。凡未打成书面记录的,其磁带、磁盘等必须保留,不得洗去。

(十五)本制度所根据的财务等方面的规定,今后如有改变,企业应按新的规定办理;如果本制度需要作相应变更时,由财政部统一修订。

二、会 计 科 目

(一)会计科目名称及编号

(一)会计科目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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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 金 占 用 类 科 目 ┃ 顺 ┃ 资 金 来 源 类 科 目

顺序号 ┣━━━━━┳━━━━━━━━━━━━━━┫ 序 ┣━━━━━┳━━━━━━━━━━━━

┃ 编 号 ┃ 名 称 ┃ 号 ┃ 编 号 ┃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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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101 ┃ 固定资产 ┃ 31 ┃ 6101 ┃ 开发经营基金

2 ┃ 0111 ┃ 经营房 ┃ 32 ┃ 6201 ┃ 其他单位投入资金

3 ┃ 0121 ┃ 周转房 ┃ 33 ┃ 6401 ┃ 流动资金借款

4 ┃ 0131 ┃ 固定资产清理 ┃ 34 ┃ 6501 ┃ 实发公司债券

5 ┃ 0201 ┃ 向其他单位投资 ┃ 35 ┃ 6601 ┃ 累计折旧

6 ┃ 0211 ┃ 债券投资 ┃ 36 ┃ 6621 ┃ 经营房摊销

7 ┃ 1101 ┃ 器材采购 ┃ 37 ┃ 6631 ┃ 周转房摊销

8 ┃ 1102 ┃ 采购保管费 ┃ 38 ┃ 7101 ┃ 预收开发资金

9 ┃ 1201 ┃ 库存设备 ┃ 39 ┃ 7201 ┃ 应付账款

10 ┃ 1301 ┃ 库存材料 ┃ 40 ┃ 7211 ┃ 应付工资

11 ┃ 1321 ┃ 低值易耗品 ┃ 41 ┃ 7221 ┃ 其他应付款

12 ┃ 1331 ┃ 材料成本差异 ┃ 42 ┃ 7301 ┃ 预提费用

13 ┃ 1351 ┃ 委托加工器材 ┃ 43 ┃ 7401 ┃ 应交税金

14 ┃ 2101 ┃ 土地开发支出 ┃ 44 ┃ 7411 ┃ 应交利润

15 ┃ 2111 ┃ 房屋建设支出 ┃ 45 ┃ 7421 ┃ 应交教育费附加

16 ┃ 2121 ┃ 配套工程支出 ┃ 46 ┃ 7451 ┃ 应交能源交通建设基金

17 ┃ 2131 ┃ 代建工程支出 ┃ 47 ┃ 8101 ┃ 销售

18 ┃ 2151 ┃ 管理费用 ┃ 48 ┃ 8201 ┃ 利润

19 ┃ 2161 ┃ 待摊费用 ┃ 49 ┃ 9101 ┃ 专用基金

20 ┃ 2201 ┃ 房屋经营支出 ┃ ┃ ┃

21 ┃ 2301 ┃ 已完开发产品 ┃ ┃ ┃

22 ┃ 3101 ┃ 现金 ┃ ┃ ┃

23 ┃ 3111 ┃ 银行存款 ┃ ┃ ┃

24 ┃ 3141 ┃ 其他货币资金 ┃ ┃ ┃

25 ┃ 4101 ┃ 预付工程款 ┃ ┃ ┃

26 ┃ 4111 ┃ 预付购货款 ┃ ┃ ┃

27 ┃ 4131 ┃ 应收帐款 ┃ ┃ ┃

28 ┃ 4161 ┃ 其他应收款 ┃ ┃ ┃

29 ┃ 4201 ┃ 应弥补亏损 ┃ ┃ ┃

30 ┃ 5101 ┃ 利润分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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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科目总说明

1.企业应按照本制度的国务院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设置会计科目。

2.为了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对本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和科目编号,各部门、各企业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本制度规定的科目之间适当留有空号,供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对于明细科目的设置,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规定。

3.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4.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下列会计科目:

(1)采用备用金制度的企业,可增设4181备用金科目;

(2)有内部施工队伍,对开发项目采取自营施工建设的企业,增设2141工程施工2142施工管理费科目;

(3)有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的企业,增设4301拨付所属资金科目,附属单位增设6111上级拨入资金科目;

(4)有大修理借款、基本建设借款的企业,可增设6411专项借款科目;

(5)对固定资产、经营房和周转房进行改扩建的企业,可增设2601固定资产改扩建支出科目;

(6)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企业,增设010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660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760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科目。

(7)采取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办法的企业,增设2311分期收款已完开发产品科目;

(8)有辅助生产部门的企业,增设2401辅助生产科目;

(9)有用各种专用基金存储专项物资的企业,可增设1401专项物资科目;

(10)购入可随时兑现的债券的企业,增设3201有价证券科目。

(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略)

三、会计报表

建设律师是指在某地区专业提供建设法律服务的律师,某建设律师业务涉及建设各项法律事务,包括与建设有关的诉讼和非诉事务等,凡遇到建设法律问题均可联系该某建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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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周勉弟律师15356291688,浙江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法律顾问,曾担任原雁楠律师所主任。毕业于宁波大学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和浙江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律师、会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财富传承管理师等资格。多年从事律师、财务顾问和纳税筹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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