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大亚湾核电站岭澳核电站稳压器米平台上安装顶盖三角吊具固定支座改造申请的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大亚湾核电站、岭澳核电站稳压器29米平台上安装顶盖三角吊具固定支座改造申请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文 号:国核安发[2003]161号
发布日期:2003-12-30
执行日期:2003-12-30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稳压器29米平台上安装顶盖三角吊具固定支座改造申请审评意见回答》(DNO-000014-LIC/OPL-GYY)收悉。
通过审评,我局认为:你公司已提出充分的依据证明该项改造中所设计的预埋件、支撑及29米楼板能够经受厂址设计基准地震SSE且留有足够的裕度,也经得住正常和地震载荷的组合影响;对稳压器平台其他设备的使用功能不会产生影响。在满足申请资料中所有承诺(如施工要求、验收准则等)的前提下,该改造申请是可以接受的。因此,我局批准此项改造申请。
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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