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变更征收勘查登记费和采矿登记费执收单位的函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变更征收勘查登记费和采矿登记费执收单位的函
发文单位:北京市物价局 北京市财政局
文 号:京价(收)字[1996]第446号
发布日期:1996-12-23
执行日期:1996-12-23
生效日期:1900-1-1
市地矿局:
你局“关于变更收费单位名称的函”(京地[1996]115号)、“关于增补区县地矿部门为收费机关的函”(京地[1996]114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同意收费的执收单位做如下变更:
一、市地质矿产局负责征收矿产资源勘察登记费;
二、市地质矿产局负责征收全民所有制和合资、合作、独资采矿企业的矿山采矿登记费;区县地质矿产管理部门征收集体、个体采矿者的矿山采矿登记费。
请市、区县地矿部门持本复函到市、区县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
特此复函。
征收律师是指在某地区专业提供征收法律服务的律师,某征收律师业务涉及征收各项法律事务,包括与征收有关的征收和非诉事务等,凡遇到征收法律问题均可联系该某征收律师。
联系人周勉弟律师15356291688,浙江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法律顾问,曾担任原雁楠律师所主任。毕业于宁波大学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和浙江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律师、会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财富传承管理师等资格。多年从事律师、财务顾问和纳税筹划工作。
欢迎您联系我们律师团队,我们将本着“ 胸怀九州、服务大众” 的理念和宗旨,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地址:温州动车南站对面港龙商场1栋18楼
(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
平阳法院斜对面品致小区商务楼28号
(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
电话: 0577-85556899、 0577-88819923
手机微信同号:15356291688、15958798680
邮箱: 5536762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