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授予西安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等单位安全生产评价临时资质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授予西安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等单位安全生产评价临时资质的通知
发文单位: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 号:陕安监管发[2004]57号
发布日期:2004-12-22
执行日期:2004-12-22
生效日期:1900-1-1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3号令)及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评价机构暂行管理办法》(陕安监管发[2004]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授予西安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等11家单位(名单附后)陕西省安全生产评价临时资质,并予以公布。
获得安全生产评价临时资质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上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评价工作。同时,请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级有关部门给予监督配合。
陕西省安全生产评价临时资质单位名单
1、西安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
2、安康市九洲咨询评估事务有限公司;
3、横山县永安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汉中市安全生产评估咨询中心;
5、宝鸡市矿山安全卫生监测站;
6、西安绿宇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7、陕西众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陕西精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9、西安索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0、陕西绿舰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11、西安华城科技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22日
劳动律师是指在某地区专业提供劳动法律服务的律师,某劳动律师业务涉及劳动各项法律事务,包括与劳动有关的诉讼和非诉事务等,凡遇到劳动法律问题均可联系该某劳动律师。
联系人周勉弟律师15356291688,浙江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法律顾问,曾担任原雁楠律师所主任。毕业于宁波大学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和浙江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律师、会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财富传承管理师等资格。多年从事律师、财务顾问和纳税筹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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