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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级历史遗址纪念地的通知

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级历史遗址纪念地的通知

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级历史遗址纪念地的通知

发文单位:虹口区人民政府

文  号:虹府[2004]1号

发布日期:2004-1-13

执行日期:2004-1-13

生效日期:1900-1-1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区直属单位:

  虹口是历史文化老区,区内现存一定数量的历史文化遗址、名人故居及优秀地面文物建筑,对于我区经济发展和塑造城市精神有着深远的影响。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文物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好我区地面文物,经市、区两级专家论证,并经区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将上海戏剧专科学校旧址、摩西会堂等7处作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聂耳旧居、景云里等7处作为区级纪念地予以公布。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增强文物保护意识;区文物管理部门要做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的挂牌工作;各文物所在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对文物实施分级管理,自觉保护好各类文物。

  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虹口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级历史遗址纪念地名册

  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1、上海戏剧专科学校旧址     四川北路1838号

  2、精武体育会          四川北路1702弄34号

  3、摩西会堂           长阳路62号

  4、美犹联合救济委员会(JDC)旧址  霍山路119、121号

  5、拉摩斯公寓          四川北路2093号

  6、白崇禧旧居          多伦路210号

  7、汤恩伯(陈仪)旧居      四川北路2023弄35号

  区级历史遗址纪念地

  1、霍山公园           霍山路118号

  2、郭沫若多伦路旧居       多伦路201弄89号

  3、聂耳旧居           公平路185弄86号2楼

  4、夏衍旧居           唐山路685弄

  5、景云里            横浜路35弄

  6、赵世炎旧居          多伦路189号

  7、上海工部局宰牲场旧址     沙泾路10号

保护律师是指在某地区专业提供保护法律服务的律师,某保护律师业务涉及保护各项法律事务,包括与保护有关的诉讼和非诉事务等,凡遇到保护法律问题均可联系该某保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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