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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企业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企业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电力企业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电力工业部

文  号:电经[1994]557号

发布日期:1994-9-16

执行日期:1994-9-16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坚决抑制通货膨胀,严格控制信贷规模和固定资产投资,大力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的指示精神,针对目前电力企业存在的问题,经研究,部提出《电力企业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告部。

  附件:电力企业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若干意见

  党中央、国务院最近提出,今年下半年乃至明年,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坚决抑制通货膨胀,严格控制信贷规模和固定资产投资,大力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电力工业是国家重要的基础产业,必须服从国民经济的全局,坚决贯彻国家关于宏观调控的措施。

  今年以来,电力工业认真贯彻党中央确定的“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工作方针,落实国家推出的各项改革措施,生产持续稳定增长,改革和发展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企业经营情况从总体上讲是好的。但是,企业经营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经营机制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突出表现在企业自我的约束机制尚未形成,一些单位经营管理薄弱,资金管理混乱,生产成本上升,非生产性支出剧增,消费性支出相互攀比,短期行为仍然比较突出。为了有效抑制这些问题,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加强企业经营管理非常必要和紧迫。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结合电力工业的实际情况,现就电力企业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措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领会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精神实质,坚决贯彻调控措施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有关文件,正确认识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的实质内涵,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充分认识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决策是为了巩固改革成果、保持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而采取积极措施;二是充分认识宏观调控对于解决经济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电力工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三是充分认识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涵,对于促进企业转换机制、加强经营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四是充分认识宏观调控对电力企业经营工作的要求,正确估价今后电力企业的经营形势和任务。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精神,从大局出发,从长远利益出发,坚决正确地贯彻中央的各项调控措施,自觉把企业经营管理纳入国家宏观调控的轨道,切实把经营工作的重点转到企业内部管理上来。各单位要继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着力转换经营机制,重点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二是国家、企业、职工的利益关系;三是增强企业活力与企业自我约束的关系;四是争取外部条件与挖掘内部潜力的关系。

  各单位领导要切实转变观念、统一认识、审时度势、总揽全局,防止工作的盲目性和片面性。要积极按照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要求,认真把握机遇,冷静分析形势,充分估计困难,制定具体措施,加强企业管理。

  二、加强基本建设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1.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严禁在计划外上项目、铺摊子,扩大基建规模,挤占计划内项目的设备和投资。

  2.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优先保证国家重点项目的建设,确保国家下达的基本建设任务的完成。对于投资不到位、设备不落实、施工力量不足、前期工作薄弱的项目,应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坚决不开工。

  3.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电力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批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严格按程序进行立项和开工审批。严禁擅自简化审批程序,越权越级审批。

  4.利用外资办电要自觉地纳入国家宏观调控轨道,利用外资的规模,额度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划、国内程序并充分考虑电价的承受能力进行综合平衡。严格执行国务院国发[1993]8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5.认真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按照先国家重点项目、后一般大中型项目,先收尾投产项目、后在建项目的原则,积极做好电力基建项目的资金到位的清欠工作。

  三、加强资金管理,坚决抑制非生产性和计划外开支

  1.改革资金管理方式,实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企业各项资金,都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坚决取缔各种形式的“小金库”,防止资金分散管理和体外循环。网(省)公司必须集中必要的财力,不得将财权层层下放和划分给各部门。

  2.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控制体系。明确资金的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和授权范围,明确资金管理的责任。各网(省)公司要成立资金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挂帅,经营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在资金管理上要对总经理负责。

  3.企业各项资金安排,都应建立预算制度。实行集中管理、综合平衡、统筹调剂,做到安排有预算、支出有控制、使用有监督。

  4.优化资金投向,加强企业对外投资管理。企业资金要重点保证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需要;非生产性开支必须从严控制。电力企业要努力从内部获取投资功能,安排资金用于电力建设,用作股本金投入。企业的重大投资计划和支出计划,必须进行效益评价和项目审计,做到先评价、后立项,先审计、后开工;要坚持制止各种项目盲目上马和长期垫款。

  5.严禁电力企业参与炒房地产和炒股票,已经投入资金的要限期收回。

  四、加强工资总额宏观调控,抑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

  1.严格、合理控制工资总量和工资水平。按照“两个低于”的原则,对电力企业工资实行分类管理:(1)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及国家批准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试行由企业自主确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2)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额基数、经济效益指标基数及综合浮动比例计提和使用工资,并按规定提取工资储备金,以丰补欠。(3)少数尚未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仍实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工资总额不得突破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

  2.切实加强对企业经营者收入的管理。在国家制定统一办法前,企业经营者晋升工资,应严格按电力部党组电党字[1993]27号文规定执行,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各级经营者都不得自己决定给自己长工资。

  3.严格执行部颁工资标准,加强工资渠道和工资外收入的管理。电力企业工资标准都应按电力部制定的岗位技能工资标准执行,不得自行提高标准;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生产性资金转化为消费基金。

  4.加大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力度,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减少工资收入的现金支付。

  5.认真贯彻个人所得税法,建立健全个人收入纳税申报和单位代扣代缴制度。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按照投资体制改革和新财会制度的要求,认真规范集资办电、多种经营等的投资行为,明晰产权关系。

  2.加强对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的管理。对国有资产进行出售、租赁或股份制改革,都应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以中央国有资产参股投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3.对国有资产实行租赁或承包,必须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将国有资产无偿移交集体、个人或其他企业使用。

  4.利用国有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革或引进外资,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保持国有资产的控股能力。在国家制定统一规定以前,法人财产权只确认到网(省)公司一级。

  5.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房改政策,坚决制止低价出售住房。

  六、加强成本控制,努力挖掘内部潜力

  1.电力企业要适应新财税体制的要求,适时地加强成本管理工作。各单位都要围绕企业的经营目标,提出控制和降低成本的目标。

  2.各单位要结合制定内部经济责任制,加大成本考核的力度,把降低成本与职工利益紧密挂钩,调动基层降低成本的积极性。

  3.电力生产要重点抓住燃料、购电等成本管理的关键环节,加强电网经济调度,加强成本的过程控制。

  4.电力基本建设项目和专项工程,要加强造价控制和工程成本管理,制止工程层层承包和层层转包。

  5.认真研究推行成本预算控制和目标管理,坚决抑制敞口花钱、大手大脚的现象。

  七、加强电价管理,规范电价形成机制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审批权限,认真执行国家批准的电价标准,坚决制止各种乱加价和搭车加价。

  2.继续坚持和完善电价改革措施,逐步规范电价形成机制,加强电价总水平的监控,积极为深化电价改革创造条件。

  八、加强燃料、用电营业管理,稳定电网的生产经营秩序

  1.适应市场供求情况的变化,加强燃料品种、质价管理,坚决抵制不合理的涨价行为。加强燃料驻矿、驻港和检斤、检质工作。

  2.加强用电营业和电费回收工作,加强对重点用户的用电和欠费情况的监控,做好电费结算方式改革,抑制用户拖欠电费。

  九、加强财务管理,坚决抑制高消费行为

  1.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厉行节约,坚决反对讲排场、摆阔气,防止铺张浪费。

  2.严格控制招待费、交际费开支。各种公务活动必须坚持有利公务、节俭实在、杜绝浪费的原则,不搞相互攀比,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券、礼品券。

  3.严格控制过多过滥的出访活动和以盈利为目的的培训活动,控制无实际效益的各种招商活动,停办各种无实际意义的办节活动、联谊活动等。

  4.坚决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和不合理的管理费用。坚决制止高档宾馆的建设,严禁给领导干部建造和购买高标准住房,抑制集团购买力的不合理增长。各单位对购买小汽车、高档办公用具应作出明确规定,坚决刹住竞相购买豪华小汽车的现象。

  十、健全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完善企业自我约束机制]

  1.认真贯彻电力部电审计[1994]59号文印发的《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审计工作。在搞好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经济效益审计、非生产性投资审计、消费资金审计、内控制度审计和厂(局)长、经理离任审计。

  2.充分发挥职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企业领导要自觉置身于职工的监督之下,涉及企业领导个人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涉及职工利益的工资、福利、住房等方面的开支,必须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

  3.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认真抓好财税大检查工作,自觉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

企业律师是指在某地区专业提供企业法律服务的律师,某企业律师业务涉及企业各项法律事务,包括与企业有关的诉讼和非诉事务等,凡遇到企业法律问题均可联系该某企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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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周勉弟律师15356291688,浙江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法律顾问,曾担任原雁楠律师所主任。毕业于宁波大学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和浙江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律师、会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财富传承管理师等资格。多年从事律师、财务顾问和纳税筹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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