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瓯海律师文章推荐

栏目位置:浙江省温州市律师事务所>>温州市瓯海区律师事务所>>温州瓯海律师>>文章推荐

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关于临时工转为劳动合同制职工缴费年限计算问题的意见

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关于临时工转为劳动合同制职工缴费年限计算问题的意见

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关于临时工转为劳动合同制职工缴费年限计算问题的意见

发文单位:杭州市劳动保障局

文  号:杭劳社险[2004]193号

发布日期:2004-7-20

执行日期:2004-7-2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市)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对临时工可计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计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及视作缴费年限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依照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2]323号)的精神,对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招用的临时工,后在同一单位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1983年12月31日前,即我市全面试行劳动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前的临时工期间按国家、省规定可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作缴费年限;在1984年1月1日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作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

  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规定执行。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04年7月20日

劳动律师是指在某地区专业提供劳动法律服务的律师,某劳动律师业务涉及劳动各项法律事务,包括与劳动有关的诉讼和非诉事务等,凡遇到劳动法律问题均可联系该某劳动律师。

联系人

         联系人周勉弟律师15356291688,浙江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法律顾问,曾担任原雁楠律师所主任。毕业于宁波大学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和浙江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律师、会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财富传承管理师等资格。多年从事律师、财务顾问和纳税筹划工作。

联系我们

         欢迎您联系我们律师团队,我们将本着“ 胸怀九州、服务大众” 的理念和宗旨,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地址:温州动车南站对面港龙商场1栋18楼

           (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

           平阳法院斜对面品致小区商务楼28号

           (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

电话: 0577-85556899、 0577-88819923

手机微信同号:15356291688、15958798680

邮箱: 5536762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