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扩面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扩面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文 号:浙劳社工伤[2004]157号
发布日期:2004-8-31
执行日期:2004-8-3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
今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施行以来,经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努力,全省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截至7月底,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312.3万人,比去年底增加了24.6万人,完成我厅年初下达的全省净增40万人的目标任务的63.2%.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工伤保险扩面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从工伤保险工作的角度来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依法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国正处于工业化过程中,工伤是工业化进程中难以避免的劳动风险。近年来,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工伤事故面广量多,工伤纠纷已经成为现阶段劳动争议的焦点问题,如何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已经成为广大劳动者和社会各界特别关注的社会和经济问题。一定规模的参保人数是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制度功能的前提和条件。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工伤保险扩面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
二、以贯彻《条例》为契机,加强工伤保险扩面工作。今年是施行《条例》的第一年,开好局、起好步,对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具有深远影响。各地要以贯彻执行《条例》为契机,努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增加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现阶段,做好工伤保险扩面工作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要以非公企业为重点;二是要按照劳社部发[2004]18号文件规定,切实做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扩面目标任务。各市要认真总结分析上半年工伤保险扩面工作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宁波、嘉兴、杭州等已经完成全年扩面任务的市地,要自加压力,继续抓紧抓好这项工作;上半年扩面工作相对落后的市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迎头赶上。各市在做好市本级工伤保险扩面工作的同时,要着重加强对所辖县市工伤保险扩面工作的督促指导,对个别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仍持续下降的县市,要加强指导力度,分析原因、寻找对策,切实扭转工伤保险扩面工作进展不平衡的状况,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伤保险扩面目标任务。
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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