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七五期间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七五”期间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湖南省税务局
文 号:[89]湘税地字第445号
发布日期:1989-7-8
各地、州、市、县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61号《关于“七五”期间铁道部所属单位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鉴于我省土地使用税今年才开征,对执行铁道部经济承包方案的铁路运输、工业、供销、建筑施工企业,铁道部直属铁路局的工副业企业和由铁道部自行解决工交事业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自1989年元月1日起,到1990年12月31日止,免征土地使用税。
土地律师是指在某地区专业提供土地法律服务的律师,某土地律师业务涉及土地各项法律土地,包括与土地有关的土地和非诉土地等,凡遇到土地法律问题均可联系该某土地律师。
联系人周勉弟律师15356291688,浙江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法律顾问,曾担任原雁楠律师所主任。毕业于宁波大学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和浙江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律师、会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财富传承管理师等资格。多年从事律师、财务顾问和纳税筹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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