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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国家环境保护化学品生态效应与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并授牌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国家环境保护化学品生态效应与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并授牌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国家环境保护化学品生态效应与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并授牌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文  号:环函[2003]259号

发布日期:2003-9-22

执行日期:2003-9-22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科技支撑力度,加强环境科学应用基础研究基地建设,培养科技队伍,适应科技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局于1999年批准你院实施“国家环境保护化学品测试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经过三年多的建设,该实验室在化学品测试技术、化学品的毒理作用和生态效应方面承担了多项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取得了一批重要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经我局组织的验收委员会的综合评议,认为该实验室已经较好地完成了《重点实验室项目计划任务书》要求的各项任务,基本实现了预期建设目标,达到了验收标准。

  为使实验室名称更好地反映其研究方向和领域,适应国家环境管理需求与学科发展趋势,经研究,同意你院的申请,将原“国家环境保护化学品测试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更名为“国家环境保护化学品生态效应与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同意“国家环境保护化学品生态效应与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予以正式命名和授牌。

  请你们继续做好对重点实验室的支持和保障工作,加强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将该实验室建设成为具有原始创新能力和为环境管理提供科技支持的科研实体,成为国家高水平应用基础研究、优秀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名单

二00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名单

  项目编号  HS200304

  名  称  国家环境保护化学品生态效应与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

  实验室主任 刘咸德

  依托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保护律师是指在某地区专业提供保护法律服务的律师,某保护律师业务涉及保护各项法律事务,包括与保护有关的诉讼和非诉事务等,凡遇到保护法律问题均可联系该某保护律师。

联系人

         联系人周勉弟律师15356291688,浙江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法律顾问,曾担任原雁楠律师所主任。毕业于宁波大学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和浙江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律师、会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财富传承管理师等资格。多年从事律师、财务顾问和纳税筹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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